很多国外知名作家都建议读者要写平实易懂的英语(plainEnglish),那么,怎样才能做到这一点呢?最近读到了一本很不错的写作指导书籍OxfordGuidetoPlainEnglish,书中对此有很详细的阐述。

这本书的作者MartinCutts是一名作家及编辑,同时也是“简明英语运动”(thePlainEnglishCampaign)的发起人之一。所谓的“简明英语运动”是英美国家上世纪末发起的一个语言简化运动,旨在减少政府、商业以及法律等文件中晦涩难懂的术语以及复杂句式,让大众更加容易读懂它们。“简明英语运动”鼓励人们在日常生活使用平实易懂的英文以达到更好的沟通效果,这一运动出现的背景是当时很多商业及政府机构使用的语言都过于繁琐,经常让读者不知所云。比如一所学校对访客给出了这样的通告:

Intheeventofanemergencyevacuationofthesepremisesshouldyourequireassistancetofacilitateyourevacuationwouldyoupleaseadviseyourhostorreceptiononarrival.

这一通告冗杂繁复,读起来很累。这些机构之所以要在公文中使用累赘的语言,一个重要原因是希望给读者传达一个权威以及严谨的形象,但这样做只会造成读者理解困难,难以有效传递信息。为了拉近和读者的距离,使用平实英语是非常有必要的。比如这则通告其实可以改为更加友好的版本:

Visitors:ifthere’sanemergency,willyouneedhelptoleavethebuilding?Ifso,pleasetellreceptionoryourhostnow.

根据英国网站NationalLiteracyTrust的统计,英国成年人的平均阅读水平只相当于一名13岁的学生,因此对于难度过高的文字,大众的理解水平其实是有限的。作者认为,面向大众的文字难度应该跟13岁学生的教科书难度差不多,而这类教材使用的文字往往非常简洁易懂。

那么,怎样写出简洁易懂的英语呢?作者首先对简明英语下了这样一个定义:

Awritt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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