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全球疫情的持续恶化,我们汇总了全球出行的政策汇总,分享给大家!

中国:

1.在入境口岸实施健康申报制度,要求来港内地旅客填写及提交《健康申报表》;

2.限制湖北省居民及任何过去14日到过湖北省的人员入境香港;

3.自2月3日24时起,暂停罗湖、黄冈、福田、西九龙、沙头角、文锦渡,以及高明、江门、斗门、鹤山港客运码头口岸人员同行,恢复时间另行告知;深圳湾口岸开放时间为每日6时30分至24时,港珠澳大桥口岸24小时开放,原通行沙头角、文锦渡口岸的粤港跨境小汽车转由深圳湾口岸同行;内地各机场口岸与香港国际机场继续通航通关;南沙、番禺、虎门、蛇口、福永、中山、九州客运港至香港机场海天码头的过境航班继续正常通航,内地旅客不进入香港市区,仍可搭乘香港机场的国际航班离岗;暂停启德邮轮码头和海运码头出入境服务;

4.自2月8日起,要求从内地入境人员(含香港居民、内地居民和其他旅客)需要强制接受检疫;

5.自2月8日起,对于所持旅游签证有效期限或签注逗留期限不足14天的人员,将拒绝入境。

6.2月25日6时起,香港对抵港的韩国航班采取重点疫区检疫措施,拒绝由韩国飞抵香港的非香港居民入境(包括内地居民、澳门居民和外国人)。

湖北省居民或之前14日内曾经到过湖北省的非澳门居民,入境时必须出具由合法医疗机构发出的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医生证明书,无上述证明的禁止入境。

自2月20日零时起,持澳门《外地雇员身份认别证》的中外籍人员(含内地赴澳劳务人员)在入境前14天曾在内地停留的,须在珠海的指定地点实施医学观察14天,在持有珠海市卫生部门签发的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医疗证明后,方可获准入境澳门。

对于入境前14日内曾到访过内地、乘坐飞机抵达澳门的外地雇员,需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指定的地点实施医学观察14天。对来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告发地区的海陆空入境旅客及每天多次往返珠澳的澳门居民j进行医学检查。来自高发地区的旅客将被安排至检查站(澳门区:澳门综艺馆、路氹区:北安码头)接受医学检查,预计需数小时,如有必要医院进行进一步检查。

自2月29日12时起,入境前14天内曾到过意大利、伊朗或韩国的入境人士,需在指定地点接受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且不妨碍特区政府的其他防疫措施(澳门居民可在卫生局认为适当的家居地点接受医学观察,非澳洲居民在指定酒店隔离医学观察的费用自理)。

自3月8日12时起,所有在入境前14天内到过德国、法国、西班牙或日本的入境人士,需接受医学检查,自3月10日12时起,须在指定地点接受为期14天的医学观察。

2月6日起,居住地在中国大陆的民众暂缓入境(持有居留证的台湾居民的大陆配偶除外)。自2月10日起,所有经大陆、香港及澳门转机入境台湾地区的旅客,一律居家隔离14天。自2月10日至4月29日,两岸客运航线除往返北京首都机场,上海浦东及虹桥机场、厦门高崎机场,及成都双流机场航线外,其余大陆城市往返台湾地区客运航班暂停,两岸海运客运航线及航班暂停。自2月10日起,暂停金门,马祖小三通客运船舶往来。

亚洲:

在机场对中国入境的旅客进行体温测量,体温正常的入境后需自行隔离14天,体温异医院隔离观察。

巴林国际机场对全部入境旅客进行体温检测和筛查。

暂时禁止中国公民入境,对包括朝鲜公民在内的所有近期入境人员进行30天隔离观察。

暂时禁止来自中国大陆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任何人入境,但菲公民和持有菲政府颁发的永久居留签证者除外,上述人员入境后需强制实行14天隔离。

暂停中国公民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至7月1日;暂停霍尔果斯边境合作中心哈方一侧工作;暂停运哈国与中国大陆间陆空客运;暂停向中国公民签发签证;自3月8日起,限制“一类疫情国家”公民入境,哈萨克斯坦将中国(含港澳台)、伊朗、韩国、日本、意大利列为一类疫情国家。

自2月4日起,持有中国湖北省签发护照的中国公民,以及过去14天有访问过中国湖北省的所有外国人采取全面禁止入境措施。暂时中断济州岛免签制度。自2月5日起,韩国暂停中国公民自韩国过境免签政策。所有途径港澳入境的旅客在抵达机场后提交健康状态问卷并接受体温检测。

各机场对所有来自中国的直飞航班旅客进行体温筛查;2月5日起,阿联酋政府允许阿国内往返北京首都国际机场的航班直飞,往返中国其他城市的航班暂停。

自3月2日起,阿曼海陆空口岸禁止来自疫区国家的旅客入境,包括从第三国入境且持有有效证件者。

对抵阿国际航班上所有乘客进行体温检测,发现疑似病例即采取隔离措施。

自2月1日临时关闭吉中边境口岸,暂停所有吉中两国间航班运营,并暂停向中国公民发放赴吉签证。自2月4日起,吉卫生防疫部门将对所有来自发生疫情国家的入境旅客(包括经第三国中转入境吉的旅客)进行体温检测和上呼吸道取样检测,得出检测结果前该旅客需暂时在隔离区等候,医学检测所需时间预计为2-3天。自3月1日起,临时限制中国、伊朗、日本、韩国、意大利等五国公民入境,包括工作、旅游及私人目的。

自3月8日起,来自中国、韩国、伊朗、菲律宾、印度、斯里兰卡、孟加拉、巴基斯坦、泰国、伊拉克、黎巴嫩、埃及、叙利亚、尼泊尔等14个国家的所有人员将暂时不被允许入境,包括持有卡常居证件或有效签证的人员。

禁止两周内曾在中国内地及香港、伊朗、伊拉克、韩国、泰国、意大利、新加坡、日本停留的持科威特居留许可及签证的人员入境科威特。禁止从新加坡、日本转机人员入境科威特。暂时科威特往返伊朗、伊拉克、韩国、泰国、意大利、新加坡、日本的所有航班。

自年2月2日起,老中边境国际口岸暂停签发外国人落地旅游签证,老挝驻华使领馆暂停向从中国出境的外国人签发旅游签证。进一步强化在口岸对来自出现疫情国家的地区和人员n进行体检检测的措施,并明确要求从有疫情国家入境老挝人员必须自行居家隔离14天,期间不得外出和接触他人。

自3月3日起,暂不接受来自伊朗、日本、韩国、中国、新加坡和意大利等国家的公民入境黎巴嫩,持有黎巴嫩居住证者除外。自3月5日起,暂不接受来自中国(含港澳台)、日本、韩国、伊朗和意大利等国公民通过贝鲁特拉菲克·哈里里机场入境黎巴嫩或经该机场转机,持有黎巴嫩居住证者、黎巴嫩公民亲属、在黎常驻的外交人员除外。

1.禁止中国湖北、浙江及江苏籍公民入境。不论国籍,只要曾前往湖北、浙江和江苏地区的人员,在14天内不能入境马来西亚;

2.所有中国旅客及其他国家旅客需在国际入境口处接受体温检测。所有被拒绝入境的旅客将由所搭乘的航空公司安排后续回程事宜;

3.如不属于前述限制入境范围,但出生地为湖北、浙江及江苏,马移民局有权进一步询问并查验机票,确认无问题后放行,旅客需准备近2-3月的行程信息及往返机票行程单以备查验;

4.目前,位于马来西亚柔佛州新山的新加坡-马来西亚关口已对中国公民关闭。请拟经新加坡转机回国或前往第三国的在马中国公民尽快改签航班,可选择从新山机场出境,或经吉隆坡机场出境;

5.沙巴州自2月8日起,禁止所有过去14天内到过中国大陆的外国公民入境,所有从中国大陆出发或经过中国大陆的过境旅客均不得进入沙巴。沙巴州永久居民和持有工作证、学生证、长期访问许可等长期居留许可者,如在过去14天内到过中国大陆,入境后须强制在家隔离14天。沙巴州政府可为目前在沙巴的中国公民免费办理一次最长7天的延期签证;

6.沙捞越州禁止所有中国公民以及在过去14天内到访过中国的外籍人员进入沙捞越,解禁日期另行通知。持工作签证、留学签证以及长期居留许可的外籍人员除外,但必须强制居家隔离14天。

7.自3月5日起,马全国所有口岸的自动关卡和电子关卡暂时关闭,所有旅客均需通过人工柜台办理出入境手续。

将临时限制中国公民及过境中国的第三国公民经中蒙所有口岸入境蒙古的措施延长至3月30日。年2月15日至年3月2日期间,禁止中国公民及经过中国前往蒙古的第三方国家旅客进入蒙古。自2月15日至3月2日,暂时关闭所有往来中国的航班、国际铁路客运列车、公路旅检等口岸。货运车辆和司机可经满都拉-杭吉、二连-扎门乌德、额布都格-巴彦呼舒公路口岸出入境。噶舒苏海图-甘其毛都口岸铜精粉车辆正常运行。

自3月8日起,继续暂停落地签证;未持有签证且确需紧急赴孟的,需持健康证明前往孟加拉国驻华使领馆申请签证;已持有签证的中国公民,请抵达机场时提供未患有新冠病毒证明。

自2月1日起,近期旅华人员和中国公民从杜尚别机场入境医院接受检查并隔离14天。自2月3日起,暂停塔中所有航线。暂时关闭塔中陆路边境口岸,收紧向中国公民发放和延期签证,对来自疫区的入境人员(不分国籍)进行集中医学隔离观察14天。

3月2日,塔吉克斯坦民航局致函各航空公司,要求暂停搭载涉新冠病毒疫情的36个国家(包括中国)公民入境塔吉克斯坦,已出售的机票做退票处理。已在飞行途中的上述国家公民不允许入境并将被原机返回。

1.旅客在办理登机手续时,须出示医学健康证明及可在泰使用、保额为10万美元以上的重大疾病保险订单,如无法出示,航空公司须拒绝该旅客登机;

2.有关医学健康证明以英文或泰文填写,须在航班出发前2天内开具,显示该旅客在出发前14天内未出现新冠肺炎症状,相关检测呈阴性;

3.旅客还须填写健康信息卡,落地后提交泰疾控检查官员;

4.抵泰后,旅客须在下榻酒店内自行隔离14天,泰执法人员将进行抽查。

自1月28日起,巴库国际机场对所有入境旅客进行体温检测,对体温异常者进行医学检查并视情采取隔离措施。自2月1日起,对持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暂停办理电子签证及巴库国际机场落地签业务。

自2月5日起,禁止过去四周时间内曾到过中国湖北省的外国人入境;过去四周时间内曾到过中国的外国人入境,须向东移民医院出具的健康报告,证明未染新型冠状病毒。

自1月31日起,暂停中马两国直航航班。自2月3日起,不允许在入境马尔代夫前14天内去过中国大陆的所有非马公民入境或在马转机。

自2月1日起暂停向中国游客发放落地签证,将在条件允许时第一时间恢复。在包括仰光、内比都和曼德勒国际机场在内的多个机场,对来自或经由武汉入境的旅客加强卫生检疫。

自3月10日起,全面暂停中国(含港澳台)及伊朗、意大利、韩国、日本五国公民的落地签政策。中国公民访尼,须向尼驻华使领馆提交近期健康证明,申请办理常规(贴纸)签证,获发签证后方可入境。加德满都特里布文国际机场及陆路口岸对所有抵尼旅客进行强制性体温检测,并要求所有入境旅客提交健康证明,如发现体温异常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将采取直接隔离观察、入院治疗等措施。特里布文国际机场已暂停发放临时通行证,并建议非旅客身份人员尽量避免前往机场。

3月9日0时起至3月31日,日本将执行以下入境限制政策:

1.要求从中国(含港澳地区,下同)及韩国境内赴日人员在指定地点(自家、酒店或其他设施)隔离14天。

2.日本驻中国、韩国使领馆发放的所有种类赴日单次、多次签证暂时失效,暂停香港、澳门地区及韩国赴日免签政策。持有日本在留卡且办理过再入国手续的外国人可以入境日本,隔离措施同上条。

3.中国、韩国赴日航班仅可降落成田机场或关西国际机场。停止中国及韩国赴日船舶的客运业务。

4.针对中国湖北省、浙江省的禁止入境政策继续有效。来自韩国庆尚北道庆山市、安东市、永川市、漆谷郡、义城郡、星州郡、军威郡及伊朗德黑兰省、库姆省、吉兰省等地的外国人自3月7日0时起也列入禁止入境范围。入境禁止政策结束时间未定。

自2月27日起,暂停赴沙朝觐(副朝)人员、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国家持旅游签证人员进入沙特。

自3月9日起,暂停与阿联酋、科威特、巴林、黎巴嫩、叙利亚、埃及、伊拉克、韩国、意大利9过的航空和海路运输,暂时禁止沙特公民和在沙外籍居民前往上述国家,暂时禁止人员从上述国家入境沙特。沙特同阿联酋、科威特、巴林三国的陆路口岸仍然开放,但只允许商业货运车辆通过。

3月10日起,暂停与阿曼、法国、德国、土耳其、西班牙5国的航空和海路运输,暂时禁止目前在上述国家及14天内曾到过上述国家的人员入境沙特。所有入境沙特的人员、交通工具运营商应在入境时申报其健康状况及旅行路线。

来斯访问的中国游客须提前在网站申请电子旅行许可(ETA),斯里兰卡班达拉奈克国际机场落地签柜台不再受理中国游客落地签申请。所有航空公司须在确认中国游客持有电子旅行许可后再发放登机牌。

临时关闭土-乌兹别克斯坦、土-伊朗边境陆路口岸,并在首都阿什哈巴德国际机场实行入境管制:拒绝持普通护照的来自有疫情报告国家外国公民入境;允许持外交护照等特殊身份外国公民入境,入境后由卫生部门送至阿医院全面体检并进行2-24天隔离观察。

除文莱公民和永久居民外,暂时禁止抵文前14天内曾到访伊朗、意大利、中国湖北省、江苏省来文的各国旅客入境或经文转机。自中国大陆(除湖北省、浙江省、江苏省)来文人员抵文后必须自我隔离14天。自法国、德国、日本、新加坡、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马来西亚(除沙巴、砂劳越、纳闽)、泰国、英国、美国和越南来文旅客必须隔离自我隔离14天。

自2月1日起暂停全部往返中国航班。

1.年2月2日起,中国公民及在过去14天曾经去过中国大陆的旅客(包括非中国籍旅客)禁止入境新加坡,新永久居民和长期准证持有人可入境并自行主动申请14天休假;

暂停给中国护照持有者发放各类新签证,之前已签发的短期签证和多次入境签证以及签证过境便利措施均暂停适用,期间持有人不允许入境。就上述防控措施中的限制入境人员,如确有特殊原因需到访新加坡的,可向新移民局提出入境申请。

2.自2月7日起,新加坡人力部发布公告称:过去14天到访过中国内地,并计划在年2月8日23时59分后返回新加坡的外籍工作人员(含原则批准信IPA持有人)必须提前3天向人力部提出申请,获准后方可入境。暂不允许过去14天到访过中国湖北省或持湖北省签发护照的工作人员入境新加坡,需等待人力部进行下一步通知。

3.自3月4日11时59分起,过去14天内到过伊朗、意大利北部和韩国的旅客,不得入境或过境新加坡。

自2月1日至3月31日,暂停中国公民持普通护照免签入境政策,入境前需通过亚外交机构或电子签证系统申请签证。持外交、公务护照入境的中国公民仍享有面签待遇,亚方暂停向中国公民办法落地签证。

3月8日起,暂停一个月叙利亚与伊拉克和约旦间入境许可。暂停叙利亚与疫情发生国家之间2个月的入境许可。所有上述国家来叙人员均执行14天预防性检疫隔离措施。

禁止中国公民通过边境口岸及机场进入伊拉克境内,为期30天。自2月1日起,伊拉克库尔德地区各机场和口岸禁止中国公民及1月14日以来曾到过中国旅行的外国旅客入境,暂停受理中国公民库区电子签证,为期30天。

暂时取消所有中伊直飞航班,但第三国转机不受限制。

自1月31日起,与尼泊尔相邻的印方5个邦边防部队对来自湖北省武汉市的人员进行检疫检查。金奈机场对来自武汉市的人员需抽血样检查并检疫28天,对来自中国其他地区的人员需检疫28天,对来自东南亚地区的人员需按流感病进行检查。自2月2日起,暂停对中国护照持有人以及居住在中国的其他国籍人员发放电子签证,上述人员已持有的电子签证暂停使用。确需赴印度旅行的,可通过电子邮件联系印度驻华使领馆重新申请签证。

自2月28日起,所有来访或返回印尼的外国籍人士如果在抵达印尼之前14天内有中国大陆旅行史,将暂时不适用印尼有关免签、落地签政策。

在中国大陆的外国籍人士可以向印尼驻华使领馆申请访问签证或有限居留签证,但须附上由中国有关卫生部门签发、证明当事人未感染新冠病毒的健康证明(英文版);证明在无确证病例的地区居留超过14天;声明在抵达印尼后自愿配合印尼政府接受隔离观察14天,或进入印尼前将在无确诊病例的第三国停留超过14天的书面材料。中国公民亦可向印尼驻无疫情的第三国使领馆申请访问签证或有限居留签证,但须附上由第三国有关卫生部门出具、证明当事人未感染新冠病毒的健康证明(英文版);证明在无确证病例的地区居留超过14天;声明在抵达印尼后自愿配合印尼政府接受隔离观察14天,或进入印尼前将在无确诊病例的第三国停留超过14天的书面材料。外国籍人士进入印尼时将接受体温检测等入境检疫检查,一旦发现有感染新冠病毒症状,将被拒绝入境。

自3月8日起,禁止过去14天在伊朗、意大利、韩国三国部分地区逗留的移民或旅行者入境或过境印尼,来自者三国的移民或旅客需备各自国家的卫生当局签发的健康证明。请赴印尼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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