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oftheDay:RuoLI李若[旅美画家]对于涉及海洋的边界纠纷,《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重要的国际法依据。它有多个缔约国,包括中国!——但是,不包括美国。美帝没有签约,但声称会遵守公约大部分条款。美国为什么不签公约?20世纪前,国际惯例是以“3海里”作为领海宽度,因为当时沿海炮台上的大炮,只能打3海里远。20世纪后,各国食量大增,纷纷扩大领海,少则12海里,多则海里——标准不一,少不得你说我两句,我骂你三回,口炮不断!二战后,联合国召开“联合国海洋法会议”,经过漫长的谈判,于年通过了这个《海洋法公约》,定立标准,以消除纠纷。按约定,直到年第六十个国家签约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才正式生效。But,美国不承认沿海12海里之说,依然只承认沿海3海里,所以就没在公约上签字。《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中心思想是——“陆地决定海洋”。有陆地才有领海,才有与领海相关的权利。南海——地形地势复杂,有岛屿、岩礁、低潮高地、暗礁……究竟哪些算陆地?《公约》对此作了定义。岛屿四面环水,高潮时高于水面,自然形成的陆地区域——“可以维持人类居住及其本身的经济生活”——记着这句,这话是重点。比如许多人在兹念兹的“借什么借,干脆送你得了”连人带岛一起拱手的白龙尾岛(见《啊醒中国海》)。岩礁四面环水,高潮时高于水面,但无法维持人类居住及其本身的经济生活。比如——前阵列子闹得很凶的黄页礁,涨潮时只有一小块露出水面,属于典型的“岩礁”。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南海仲裁案”中,国际法庭认定“太平岛”属于“岩礁”而不是“岛屿”。而太平岛是南海最大的岛屿,它若被定义为“岩礁”,就意味着“南海无岛屿”,同时意味着中国无法以这些群岛(南沙、西沙、东沙)来主张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权利。低潮高地低潮高地指低潮时高于水面,四面环水。高潮时,没入水中自然形成的陆地。比如南海的渚碧礁、美济礁。去年10月,美国的“拉森号”驱逐舰驶入“渚碧礁、美济礁”附近12海里内,一下子网络“炸裂”,当然也少不了熟悉的“严正声明”。但仅从法理上讲,低潮高地并不拥有领海权——所以,美军舰是否“侵犯领海”……呃,算了——我怕被口水淹死。暗礁暗礁,顾名思议,是暗藏在水平面下的礁石,潮来潮去都无法冒出水平面,完全没办法叫作陆地,因此公约没有定义“暗礁”。比如,中国地理有一个著名“考试点”——我国领土的最南端是哪儿?答案是:曾母暗沙。这个曾母暗沙,常年在水下15至20米,应该算作暗礁。依照《公约》就不享有领海权,也许不能算国土(为什么要“也许”——因为怕扣分,不敢不加上也许啊!)。好了,现在我们大概知道哪些可以有领海权,哪些不能拥有。所以,可以来聊聊领海。领海怎么划分呢?首先要划领海基线,有两种划法:什么样才算是合法的“基点”呢?大多数情况下,直连基线能囊括更多领海,是大部分国家的不二法则。比如俺们胶东半岛+辽东半岛,就是通过直连基线的方法,把渤海划为内水!——那内水又是什么呢?内水是领海基线以内的水面,当然陆地上的湖、河、内海肯定都是内水。内水属于“领土”——享受与陆地领土同样的主权,外国的船舶“非经允许,不得进入”内水。这显然与“领海”不同,要高于领海!领海是从领海基线向海洋方向扩展12海里范畴,外国船舶在领海享有无害通过权。也就是说,外国船只,只要不损害水域所在国的秩序和安全——可以随便开。而且无害通过权包括领海及外延12海里的毗连区。国家在领海、毗连区享有的权利又要高于专属经济区。专属经济区这个名词时常看到、听到,却很少有人能把它说得清楚专属经济区从领海基线起,外延不得超过海里。如果某个领海基点离邻国更近,此基点就不能使用。所以说,专属经济区不是领土,只是国家主权的延展。他国可在专属经济区水上、空中自由航行,也可以在其海底铺设电缆、油管等。特别提得一提的是,《公约》规定“岩礁”没有“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这就是“南海仲裁”中菲律宾意之所指。这里的“大陆架”,跟咱地理书上的“大陆架”不是一回事,它们只是撞脸而已。《公约》所指的大陆架是从领海基线外延海里,最大“不应”超过海里。为什么“南海仲裁”事件中,大家都在提大陆架呢?——当然是因为利益。因为可以勘探大陆架,开发其自然资源。而且,即使本国不开发,其他国家未经同意,也不得插足。广阔的大陆架“自然资源”是诸国争端的根源,也是菲律宾提起仲裁的原因。因为……鄙国签了这个公约,即承认岩礁、低潮高地、暗礁等不享有领土权。因而,也谈不上领海、专属经济区、大陆架之说。同时也承认,如与邻国有海洋争端,会按《公约》约定的方式来解决。比如:提起仲裁——上“仲裁法庭”。这次南海争端中,鄙国提出“三不”(不接受、不参与、不承认)的理由是:仲裁法院不具备管辖权。那《公约》是如何规定管辖权异议的呢?《公约》规定——对于法院或法庭是否具有管辖权发生争议,应由该法院或法庭裁定解决。因此,此次南海争端中,仲裁法院花了一年多时间,专门研究自己“是否具有管辖权”。直到年10月29日,仲裁法院才宣布其管辖权。此时,鄙国可以当庭申诉,可是,鄙国决定“不参与”,放弃了申诉机会。南海仲裁案中,鄙国还提到“排除性声明”。这个“排除性声明”又是什么呢?公约允许缔约国提出“排除性声明”,将某些条件排除在约定仲裁条件之外。比如“涉及历史的海湾争端”、“涉及军事活动的争端”、“涉及联合国赋予职责的争端”等。鄙国签署该公约时,已提出排除“涉及领海边界划定争端”,因此,在涉及海洋边界划定时,鄙国的确可以合法地“不接受、不参与、不承认”!But,万恶的菲律宾,这次拐了个弯,他们没有提请涉及“涉及领海边界划定”,却与“南海最大的天然岛”太平岛究竟是“岛屿”还是“岩礁”较劲!他们揪住“岛屿”是领土,而“岩礁”不是!这一招够阴损。But,就在这时,说好的正能量来了——太平岛被判为“岩礁”——台湾人“炸裂”了,太平岛为台湾实际控制,已超过三十年,而且去年,小马哥还带领一众人马前往太平岛,向世界表明太平岛有淡水资源,有居民和驻军,有农蓄业,其自然资源足以保障人类自然生存。也就是说,无论从哪个角度,太平岛都具有“岛屿”一切属性,应属于领土范畴。所以,对这项仲裁——所有中国人都可以表示——鄙国一直在说“不接受、不参与、不承认”,昨天仲裁结束后,咱又增加了“不执行”。于是又有网友操心,这仲裁约束力如何?思晋可以负责任地说,仲裁当然有约束力!But,仲裁法庭没有执行权!!谁有执法权呢?——联合国安理会。只有联合国决议,才能强制执行。——然并卵!因为鄙国是联合国的——常任理事国!拥有传说中的——一票否决权!所以,这个联合国决议不可能达成,因此,也就不可能执行!——嘎嘎……是不是很爽?!一定、一定、一定又有人会义正辞严地诘问:鄙国怎么可以这样?!——嘎嘎……鄙国咋就不可以这样?!鄙国又不是第一个这样做的!这样做的“带头大哥”是美国!年,尼加拉瓜将美国告上国际法庭,起诉美帝侵犯其主权,美帝开始也强调国际法庭没有管辖权!抗辩无效!国际法庭判决尼加拉瓜胜诉,但美国并非《公约》的缔约国,对此判决充耳不闻!尼加拉瓜只好请求联合国安理会决议执行。可是,美帝也是联合国的——常任理事国!于是,万恶的美帝一连五年行使“一票否决权”,逼得尼加拉瓜只好撤诉。——嘎嘎……孤例不足为证?!谁说这是孤例的啊?年,俄罗斯在近海扣押荷兰船只,荷兰将俄罗斯告上国际法庭,法庭判决老毛子释放荷兰船员。But,老毛子也是“不接受、不参与、不承认、不执行”!——嘎嘎……前几天,吃饱了撑的英国首相卡梅伦,说要鼓励中国成为守法世界的一部分。But,年,英国因在扎格斯群岛设立海洋保护区,被国际仲裁法庭判为违法——英国政府也华丽丽地无视了该判决!——嘎嘎……卡丞相一定是健忘症发作!!自己不守法还想教人守法,狠狠地自搧一巴掌!至于到底会不会“打”?——嗯,会打!会在朋友圈里打!这两天,眼睁睁看着各路人马纷至沓来,亮出宝贵的智商,不由令人感叹——不读书,真可爱!至于那些口口声声说鄙国“认怂”的——切!这叫认怂吗?这叫——强者为所欲为弱者委曲求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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