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关于征集中国北马其顿政府间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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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马其顿共和国政府科学技术合作协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马其顿共和国科学技术合作委员会第五届例会议定书》,中马政府间科技合作委员会第6届例会拟于年下半年在华召开。现开始征集本届例会交流合作项目建议。
一、申报要求
1、例会交流项目为人员交流互访项目,旨在资助已就项目合作事宜达成一致的中外方合作单位进行交流互访,以推动项目合作的开展与完成。
2、申报单位应为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具有相应对外合作渠道和能力、具备相应科研条件和能力的法人科研院所、高校或企业,且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3、合作项目领域为:能源(可再生能源,能源效率等)、新技术利用(纳米技术、生物技术)、信息科学与技术、农业食品、遗传学、环境保护、地震学与地震工程。
4、合作项目应于两年内执行完毕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申报办法
1、中国科技部和北马其顿教育科学部分别发布征集通知,中马双方项目合作单位须向各自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单方申报的项目无效。双方提交材料的项目英文名称、中外合作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必须一致。
2、材料报送:
(1)纸质材料:a.“中国-北马其顿科技例会交流项目申请表”。一式两份,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b.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或者意向书英文版。项目合作协议或合作意向书由双方自行拟定,不提供模板,一式两份,须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
申报单位须将上述两份材料报送至推荐部门;推荐部门在“中国-北马其顿科技例会交流项目申请表”上加盖公章后,通过报文将纸质材料统一邮递至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亚非与独联体处。推荐部门是指申报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的科技厅(委、局),或申报单位所隶属的国务院各部委主管国际科技合作的有关司局。
(2)电子版材料报送:申报单位将“中国-北马其顿科技例会交流项目申请表”和“项目基本信息表”的电子版发送至推荐部门,由推荐部门整理后统一发送至yfdcstec.org.cn,邮件主题请注明“XXX(某单位)报送中马第6届科技例会交流项目申请材料”。
(3)所有纸质版及电子版申报材料均须通过推荐部门报送,否则不予受理。
三、项目申报及发布项目执行通知时间
1、从即日起开始申报,截止日期为年9月13日,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准。
2、项目执行通知将于本届例会结束后发送至各项目推荐部门,由各项目推荐部门通知项目执行单位。未入选的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四、资助方式
对于立项的交流项目,两国科技主管部门将共同资助合作双方在项目执行期内进行互访交流。项目经费约9万元,具体资助额度将在立项后通知。支出科目主要包括出访国际旅费、接待外方来华食宿费以及项目执行实际所需的其他费用。中国科技部将在项目执行单位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后,一次性拨付经费。
五、邮寄信息
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亚非与独联体处于倩文(收)
为保证纸质材料邮递的安全性与及时性,建议通过邮政ems邮递。 欢迎来电咨询- 扫一扫下载订阅号助手,用手机发文章赞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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